各基层党委(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鼓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求实创新,进一步增强全校教职工的荣誉感与责任感,引导广大教师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2026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原则上有五年以上在我校工作经历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1.优秀教师:积极承担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
2.优秀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管理、教辅、工勤岗位的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3.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在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成绩突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
4.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成绩显著,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且成果具有较高价值或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2.品德高尚,爱岗敬业,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甘于奉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深受师生好评;
3.认真钻研业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管理工作规律,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
4.心系学校高质量发展,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顾全大局,团结协作,集体荣誉感强,自觉将个人发展融入学校事业发展之中,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5.工作作风优良,求真务实,廉政勤政,办事公道。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予以优先推荐:
1.有重大立功表现,获得学校党委或地方政府表彰奖励;
2.有突出先进事迹,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3.近三年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省部级以上成果或奖励;
4.长期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工作,对学校事业发展发挥重大作用,具有较高群众威信。
三、评选名额
1.优秀教师评选5人。各基层党委(党委直属党支部)教职工人数不足60人的推荐1名候选人,60人以上的可推荐2名候选人,无符合推荐条件的可不予推荐。处级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2.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5人。各基层党委(党委直属党支部)教职工人数不足60人的推荐1名候选人,60人以上的可推荐2名候选人。处级干部评选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四、评选程序
(一)各基层党委(党委直属党支部)初评推荐。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照评选条件,自愿申报参评。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推荐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按要求组织开展初评推荐工作,并对人选及简要事迹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被推荐候选人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1)、《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按规定时间报教师工作部。
(二)教师工作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评选确定“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五、表彰办法
(一)对授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教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教职工,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
(二)学校将评选结果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干部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学校从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择优推荐省级以上相关荣誉评选。
六、有关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党委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在广大教职工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坚决不予推荐,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二)推荐评选要坚持向教学一线和基层倾斜的原则,推荐对象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足够说服力。
(三)严肃评选纪律,严格评选程序。推荐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按标准、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材料报送
(一)个人事迹材料。推荐人选如实填写推荐表(附件1、附件2),并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应内容真实、重点突出、语言精炼,充分体现推荐人选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单位材料汇总。各基层党委(党委直属党支部)汇总填写《(单位)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汇总表》(附件3),确保信息准确、填报规范。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请于7月7日18:00前,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含事迹材料及附件1、2、3)发送至邮箱sdadajsgzb@163.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纸质版材料经单位审核盖章后,请于7月8日前报送至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许老师
地点:长清校区办公楼四楼4060室
联系电话:89626264
附件1: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
附件2: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3:(单位)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