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宪法法治教育,讲好新时代校园法治故事,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宪法法治教育,讲好新时代校园法治故事,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工作方案》和《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教师工作部和人文艺术学院牵头开展“我与法治”故事征集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公布如下。
一、活动名称
“我与法治”故事征集
二、活动主题
以“我与法治”为主题,面向全校师生征集其在教育教学、依法治校、学习成长、工作实践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治文化、践行法治精神的生动故事,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学习宣传、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等方向,充分展现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精神风貌。
三、活动目的
通过征集和展示师生身边的法治故事,深化宪法法治教育,营造全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并择优为学校、全省乃至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推荐优秀作品,展现学校师生法治素养和艺术创作水平。
四、活动时间
本次“我与法治”故事征集活动作品征集时间为9月22日至9月27日。师生完成作品创作后按对应渠道报送:教职工创作的作品报送至教师工作部;学生作品由各二级学院(基地)负责收集汇总,统一提交至人文艺术学院。
五、参与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分教职工组、学生组两个组别参加。
六、征集内容与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教职工组(1000—3000字)。开展法治教育教学的创新方法、典型案例与心得体会;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教育教学实践的创新做法与成效;指导学生参与“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或其他法治实践活动的工作案例与经验总结;将法治教育融入学科教学、班级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各方面的实践探索与成效;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学生法治素养培育者、校园法治建设推动者的故事等。
2.学生组(500—2000字)。学习宪法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与成长感悟;参与“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治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经历与收获;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解决学习生活中实际问题的真实案例;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故事等。
(二)作品形式
1.结合学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和实践需要,鼓励师生发挥专业优势,创新图文叙事方式,增强作品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2.文章体裁不限,需图文并茂,配与故事相关的清晰图片2至5张(单张大小500KB以内),并附15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和1张封面图(横版,500KB以内)。
3.报送时需填写作者姓名、所在单位(班级)、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三)原创要求
参与征集的作品须为2026年完成的原创作品,作者对作品须拥有完整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不得报送人工智能生成作品;一经查实,取消参与资格。
七、活动流程
(一)宣传发动。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班级群等线上渠道和年级大会、班会、宣传海报等线下渠道广泛宣传,动员师生积极创作、踊跃投稿。
(二)作品征集。教职工作品统一报送至教师工作部(办公楼4060办公室),投稿邮箱:sdadajsgzb@163.com;学生作品由各学院汇总,统一报送至人文艺术学院(办公楼B448办公室),投稿邮箱:1583114131@qq.com。两个组别报送时一并发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我与法治”故事征集活动参赛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作品及统计表于9月27日前完成报送。
(三)评审。活动工作组组建评审组,按评审标准对作品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
(四)推荐报送。优秀作品择优推荐至学校,经学校审定后按有关要求进行报送。
八、评审标准
从主题契合度、内容真实性、故事感染力、文字创作水平、图文完整规范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本次活动作为落实学校2026年“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重要抓手,教师工作部与人文艺术学院密切协同,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广泛动员,扩大参与。充分依托线上线下渠道宣传发动,鼓励更多师生参与创作。
(三)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审核作品内容,杜绝重形式、轻实效的表面化行为。
(四)严守节点,按时报送。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推进工作,于9月27日前完成作品征集、评审和推荐报送工作。
附件:《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我与法治”故事征集活动参赛信息统计表》
教师工作部 人文艺术学院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