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选学校访问学者指导教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6-12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开展学校接受访问学者工作,选聘适量学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指导教师,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接受访问学者暂行办法》,现开展访问学者指导教师增选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创作科研水平高、教学能力强。

2.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导师资格,且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

二、指导教师的确定

指导教师按照自愿原则,由教师本人自行申报,经学校审定同意后在每年访问学者招收简章中公布,指导教师和访问学者双向选择确定。之前已被认定为访问学者指导教师的,本次无需重新申请。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在确定指导关系后,指导教师应积极与访问学者沟通联系,协商制订访问培训计划,并按计划检查执行情况,定期检查督促,确保培养质量。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组织申报者填写《访问学者指导教师申报表》,对申报人的任职资格及填报的成果信息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

6月18日下班前由单位将申报表、推荐汇总表纸质版统一提交至教师工作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20674715@qq.com。

联系人:许威治长清校区综合办公楼B441

联系电话:15689707650

附件:

1.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接受访问学者暂行办法

2.访问学者指导教师申报表

3.单位推荐汇总表

4.已认定访问学者指导教师名单

教师工作部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