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长虹教授获评“山东省优秀教师”

作者: 时间:2024-10-14 点击数: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山东省教育厅联合发布通知,公布2024年度山东省优秀教师评选结果。我校商长虹教授荣获“山东省优秀教师”称号。

山东省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举办,旨在表彰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树立先进典型,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推动全省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经过逐级推荐和差额评选,最终全省确定表彰优秀教师540名。

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多措并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下一步,学校将以“山东省优秀教师”等评选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教师荣誉体系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践行初心使命,潜心教书育人,推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商长虹个人事迹:

商长虹,满族,教授,中共党员,造型艺术学院雕塑教研室主任。现任中国城市雕塑家协会理事,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雕塑学会会员,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理事,山东省雕塑艺术家协会秘书长、副主席。

商长虹教授坚持履行当代艺术工作者的义务与职责,以当代艺术创作方式为国家形象建设贡献自身力量。九件作品连续六届入选全国美术作品展、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主题性美术创作项目”并获表彰,多次举办国际、国内展览,多件作品被国家级、省级美术馆与艺术机构、国内高校与社会单位收藏;专业教学牢固树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育人理念,突出人文情怀和艺术情感,高标准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指导学生获奖十余项,引导师生在参与创作项目中做好行业设计、增强社会责任感;作为雕塑专业教研室主任,注重专业建设和发展,开展教学改革和研究活动,加强团队建设,深化校企合作,联合97级校友成立“雕塑有尾奖学金”,建立本专业独立奖学金体系,雕塑专业获评“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积极投身社会公共文化事业,运用自身职业能力奉献社会,以青岛器官捐献“代言人”女孩小九月为原型,义务创作纪念碑雕塑《九月天使》,推动公众关注遗体器官捐献事业。

供稿单位:教师工作部

作者:许威治

编审:王伟杰

审核:孙磊、王国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