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筹备工作的通知》和教育厅《关于评选推荐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我校将组织相关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分“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两类。
“全国模范教师”的评选范围: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校管理人员、部门干部等。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推荐名额。
经省人社厅、教育厅批准,今年我校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3名:教师2人(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人)、教育工作者1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
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的相关部门。
(二)全国模范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 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越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三、推荐程序
1.材料报送时间: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部门、单位于6月21日17:00前报送《推荐对象汇总表》(excel文档)、《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1)和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请将纸质版推荐材料报送教师工作部,其中《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一式5份,其他材料一式2份,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电子文档。
2.教师工作部汇总各部门、单位推荐结果,报学校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
3.教师工作部会同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整理典型材料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好政治关、廉洁关,切实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坚持评选标准,严把推荐质量。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把践行教育家精神作为价值导向,把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评选推荐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坚决不予推荐,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三)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向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倾斜,向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倾斜,向援派干部、援派教师倾斜。曾任或现任高校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应在《推荐对象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标明。
全国模范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在本、专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处级干部数量最多1人,高等学校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全国模范教师”。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戴帽推荐。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现阶段评选推荐过程中,不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不将文件挂在网上或通过互联网对外散播。
联系人:王国燕
联系电话:89626363
邮箱:sdadajsgzb@126.com
附件:
1.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2.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格式要求
3.推荐对象汇总表(另附EXCEL文件)
教师工作部
2024年6月19日